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仅涉及到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股权交易问题,同时也关乎相关税费的征缴。自然人转让股权时,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对于受让方一次性付款时,以“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征缴个税,在实务操作简便易行。可一旦交易双方约定分期支付股权价款,就会涉及到个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点问题,关于时点确定颇有争议。
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仅涉及到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股权交易问题,同时也关乎相关税费的征缴。自然人转让股权时,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对于受让方一次性付款时,以“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征缴个税,在实务操作简便易行。可一旦交易双方约定分期支付股权价款,就会涉及到个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点问题,关于时点确定颇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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