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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并购】海外并购必须知道的“游戏规则”(续)

【海外并购】海外并购必须知道的“游戏规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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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part 4 整合篇

并购交易的完成只是并购的第一步,并购是否成功还要看是否能对并购后的公司进行有效的整合,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并购整合的重点领域实施恰当的并购整合,并关注并购整合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海外并购的成功实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战略整合
  
并购过程中的经营战略整合,就是对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的优势战略环节进行整合,目的是提高企业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战略整合不仅要获得新的核心能力,还要解决新能力与原核心能力兼容的问题。既要保持并进一步强化核心能力,同时又要通过并购在新的经营领域获取新的竞争优势,赋予核心能力以新要素和新活力,是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需同时考虑的战略性问题。
 
组织与制度整合
  
组织与制度整合的目标是在企业并购后形成有序统一的组织结构及管理制度体系,以尽快实现企业的稳定经营。整合管理制度是为了实现管理科学规范化,建立计划、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分权制衡工作体系,以帮助企业实现预期目标。只有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并购整合重组才能获得良好的效益。
  
财务整合
  
财务整合是指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财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财务整合是对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修复和调整,从而使企业获得整体优势。在新经济条件下,企业规模不足以使企业集团在竞争中获得优势,而财务整合却可以使企业集团达到整体最优。企业进行财务整合一般来说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中心)、三个到位(对被并购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管理到位、对被并购企业投资活动的财务管理到位、对被并购企业融资活动的财务管理到位)、七项整合(财务管理目标导向的整合、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整合、会计核算体系的整合、现金流转内部控制的整合、存量资产的整合、业绩评估考核体系的整合、被并购企业权责明晰的整合)。

人力资源整合
 
现代企业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是企业的重要资源,人才整合是决定并购整合成功的重要因素。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几年来,海外企业管理人员的流失现象非常严重,而中国企业又缺乏在海外市场进行运作的经验和能力,很容易导致管理的紊乱。如果关键人员大量流失,并购成效就会大打折扣。企业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制定出各项稳定人心的政策,留住被并购企业关键核心人才,保证内部沟通顺畅,培养员工认同感,渡过并购整合的动荡模糊期。

企业文化整合

并购后最难的莫过于文化整合。据统计,全球过去二十几年中有65%的并购企业以失败告终,其中85%CEO承认管理风格和公司文化差异是造成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文化整合之所以成为并购整合中最困难的任务,一是企业文化深深根植于组织的历史中,旷日持久、根深蒂固,深刻的影响员工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企业文化整合本质上是对企业中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改变,这绝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所能解决。二是文化整合不是简单地用一种文化代替另一种文化,或者使几种文化孤立并存,冲突和碰撞不可避免。

 

part 5 备忘篇
 
中国企业在境外进行公司并购时,为进行交易并最终顺利完成交易,需要签署一系列的法律文件。本文以并购交易的流程为时间轴,简要介绍在境外并购交易中的整个流程中,相关交易方,尤其是收购方需要签署的相关主要法律文件,以及与此相关的主要法律问题。
 
总体而言,在所有的并购交易中,交易相关方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均可分为两大类:即主交易文件和相关辅助性交易文件。主交易文件对主交易进行的条件、成交价格、交割方式等进行界定;而辅助性交易文件,则是一系列为配合主交易文件目的的实现而签订的文件。而上述所谓“主交易文件”和“辅助性交易文件”,具体而言应包括那些文件,则取决于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交易对象的情况,交易模式等因素。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所指“公司并购”,仅指公司股权的收购。
 
初始阶段
 
保密协议/保密承诺函

在交易的初始阶段,因标的资产、股权或业务等的拥有人,或目标公司的股东等(为叙述上的简便,本文以下统称为“出售方”)需向收购方披露有关交易标的的相关信息。因此,按照惯例,在该出售方披露相关信息前,出售方会要求潜在收购方出具单方的《保密承诺函》,或与潜在收购方签署《保密协议》等。考虑到在交易进展的过程中,收购方也有披露自身某些敏感信息的必要性,如,为了向出售方证明自己的履约能力而披露资信方面的相关信息等,作为收购方的律师,我们会建议收购方要求出售方也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在此种情况下,较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双方签署一份双边的《保密协议》,或双方互签条件相同的保密承诺函。

 

投标文件/报价函

在许多并购交易中,出售方为了争取到最好的出价,非常倾向于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收购方。国际市场上许多著名的交易,以及我们作为律师处理过的多起交易,均是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的。在此种交易方式下,收购方需要向出售方提交投标文件(针对较为正式的招标程序而言),或报价函(对一般的竞争性谈判等而言)。上述文件的共同性在于,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其均为收购方提出的要约,在该文件的有效期内,其对收购方自身有法律拘束力。也就是说,一旦交易对方接受了上述文件中包含的实质性条件,如交易价等,则收购方不得反悔。

 

谈判开始阶段

 

保证金协议
 
有时,出售方会以收购人/报价人提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为前提条件,向相关报价人开放一定时长(如1-3个月等)的独家谈判期。此时,双方就有必要签署一份《保证金协议》。在该《保证金协议》中,须清楚界定保证金的性质、保证金返还的条件、独家谈判期的时长和结束条件等。

 

备忘录
 
交易双方经过初步商谈,可能会达成一定的初步共识。如交易双方均认为有必要通过签署相关文件来记录该共识,则通常签署的文件为“备忘录”或类似文件。在备忘录中,可描述双方当时达成的一切有关交易的共识,如交易内容、交易模式、交易的前提条件等。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除非特例,否则在通常情况下,备忘录仅起到记录交易共识的作用,其本身是没有任何法律拘束力的,因此,也不存在所谓某一签署方违反备忘录的“违约责任”问题。
 
条款清单
 
作为并购交易的惯例,一旦交易双方进入相对实质性的谈判阶段后,为使谈判进程更为高效,通常首先由交易双方的商务人员(而非法务人员或外部法律顾问)对交易的具体商务条件,如交易价格、付款安排、交割条件等事项,进行谈判,并以“条款清单”的方式将双方商务人员达成的共识予以记录和描述。就其重要性而言,条款清单是整个交易中非常关键的文件之一。但通常而言,条款清单并非正式的合同,也没有正式的合同应该包含的条款,如有关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等,因此条款清单并无法律拘束力。相比于同样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备忘录,二者主要的不同点在于:备忘录的记录一般较为笼统模糊,而条款清单对于商务条件的描述通常是非常清晰具体的,初具主交易文件的雏形。
 
实质性谈判、交易确定及交割阶段
 
主交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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