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2月3日),据中国外汇网报道,国家外管局资本项目司司长郭松表示,外管局2016年研究提出了境内基石投资专项制度。一是允许境内基石投资者经批准在一定额度内购汇参与境内企业香港IPO;二是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结束后,上市公司及时调回资金,并承诺一定比例的资金结汇;三是要求境内基石投资者承诺减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后及时调回资金并结汇等。
以下为中国外汇网全文报道:
2017年重点领域改革
在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和事中、事后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系列既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外汇市场稳定,也符合资本项目可兑换长远方向的改革举措,包括:研究支持跨境资产转让、放宽内保外贷项下资金回流的限制、研究完善国内外汇贷款管理、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债的外汇管理等。
在继续推进改革的同时,将积极适应外汇形势新常态,兼顾风险防控,在现有外汇管理法律框架内,针对少数投机套利和违法违规交易强化监管。重点是督促银行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展业自律要求,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强化与其他监管部门的联动,维护正常外汇市场秩序,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客观地看待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
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境内企业国际化发展和境外配置资产的内在需求,更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战略的必需,也是政府部门在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方面不断简政放权的成果。
在这一过程中,外汇局一直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
同时,外汇局也始终在完善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环节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提高事中、事后的监测和管理能力,打击虚假对外直接投资行为,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实践中,外汇局和有关对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也发现,部分境内个人和机构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存在非理性和盲目性的问题,甚至借助对外直接投资开展证券投资、非法转移资产等行为,其真实性和合规性存疑。针对对外直接投资中出现的风险隐患,外汇局协调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对新增对外投资项目加强投资主体和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密切关注近期在房地产、酒店、影业、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并提示有关企业审慎决策。银行根据有关部门的风险提示,加强了对外直接投资购付汇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
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强化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格涉及资金来源和去向的材料审核要求,在保障符合国家政策且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的同时,有效控制对外投资过快增长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
境内基石投资专项制度
外汇局2016年研究提出了专门针对境内基石投资者参与境内企业境外IPO相关用汇安排,以支持境内企业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活动。
对境内基石投资者的具体用汇安排包括:一是允许境内基石投资者经批准在一定额度内购汇参与境内企业香港IPO;二是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结束后,上市公司及时调回资金,并承诺一定比例的资金结汇;三是要求境内基石投资者承诺减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后及时调回资金并结汇等。
从设计上看,此安排不仅有利于境内公司顺利完成境外上市,也方便了境内机构投资(基石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投资,还有助于增加外汇的有效供给,起到了“一箭三雕”的效果。
国内外汇贷款结汇试点业务
2016年在浙江、宁波和深圳开展了国内外汇贷款结汇试点。
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在获得出口订单后,将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将来再以出口收汇偿还,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
这个制度设计既促进了出口,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也规避了汇率风险,有效降低了了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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